2023年1-2月衡阳市环境质量状况的通报“出炉” 头条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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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新闻网讯 记者邵俊杰报道 4月3日,记者自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日前,2023年2月及1至2月全市环境质量状况的通报“出炉”,今年2月,全市6个城园区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环境空气质量从好到差依次为:珠晖区、石鼓区和松木经开区(并列)、蒸湘区和高新区(并列)、雁峰区。

2023年2月,全市8个县市区所在城镇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环境空气质量从好到差依次为:南岳区、祁东县、衡山县、衡东县、常宁市、衡阳县、衡南县、未阳市。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5.1%。

2023年2月,全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75.0%,相比上年同期下降17.9个百分点;市城区综合指数为4.60,相比上年同期上升41.5%;市城区PM2.5、PM10、O3月均浓度分别为58ug/m3、70ug/m3、123ug/m,相比上年同期分别上升45.0%、40.0%、64%。

2023年1至2月,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全市8个县市区所在城镇环境空气质量从好到差依次为:南岳区、祁东县、衡东县、衡山县、常宁市、衡南县、未阳市、衡阳县。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1.4%;PM10和PM2.5均值浓度分别为77ug/m3和53ug/m3。

城区情况,2023年1至2月,全市6个城园区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环境空气质量从好到差依次为:珠晖区、石鼓区和松木经开区(并列)、蒸湘区和高新区(并列)、雁峰区。

2023年1至2月,全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61.0%,相比上年同期下降23.7个百分点,6个考核站点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相比上年同期有不同程度下降;市城区综合指数为5.14,相比上年同期上升41.2%,6个考核站点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相比上年同期均有不同程度上升;市城区PM2.5、PM10;均值浓度分别为70g/m3、89ug/m3、115ug/m,相比上年同期分别上升52.2%、53.4%、53.3%,6个考核站点PM2.5、PM10、O3;均值浓度相比上年同期均有较大程度上升。

水质状况,2023年2月,全市纳入考核、评价、排名断面44个。今年2月,全市纳入考核、评价、排名的44个断面中,I类水质1个,II类水质33个,III类9个,IV类1个(蒸水入湘江口,影响指标为化学需氧量)。其中13个交界断面中II类水质9个,III类4个:13个国考断面中II类11个,III类1个,IV类1个。

与上年同期相比,2023年2月全市44个考核、评价、排名断面水质类别发生变化的共11个断面,其中8个断面水质改善3个下降。水质改善断面为:考核衡东县的大浦镇下游,考核祁东县的红旗水库,考核衡南县的粟江入湘江口,考核常宁市、耒阳市的央桥,考核衡阳县的洪市镇,考核耒阳市的淝江入来水口,考核衡南县的沙河入耒水口,考核南岳区的兴隆水库。水质下降断面为:考核常宁市的常宁自来水厂,考核石鼓区、蒸湘区、高新区的蒸水入湘江口,考核衡山县的和平村。

2023年1至2月,全市纳入考核、评价、排名断面44个。全市纳入考核、评价、排名的44个断面中II类33个,III类10个,IV类2个(宜水入湘江口,影响指标为氨氮;蒸水入湘江口,影响指标为化学需氧量)。其中13个交界断面中II类水质8个,III类5个;13个国考断面中II类10个,III类1个,IV类2个。

与上年同期相比,2023年1至2月全市44个考核、评价、排名断面水质类别发生变化的共10个断面,其中4个断面水质改善,6个下降。水质改善断面为:考核衡东县的大浦镇下游,考核衡南县的茶市(云集水厂来水),考核耒阳市的淝江入来水口考核衡南县的沙河入耒水口。水质下降断面为:考核常宁市的宜水入湘江口,考核常宁市的罗渡镇(省),考核衡阳县的西渡水厂,考核石鼓区、蒸湘区、高新区的蒸水入湘江口,考核衡东县的衡东水厂,考核衡山县的和平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