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的13个罪名有哪些


【资料图】

检察机关直接进行立案侦查的14个具体罪名:1、非法拘禁罪;2、非法搜查罪;3、刑讯逼供罪;4、暴力取证罪;5、虐待被监管人罪;6、滥用职权罪;7、玩忽职守罪;8、徇私枉法罪;9、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10、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11、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12、私放在押人员罪;13、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14、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